关于开展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课题招标工作的公告
2023-08-08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动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规范发展,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联合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课题招标工作。

一、课题分类

招标课题分为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个类别。资助项目研究面向全国高校心理健康专职教师且为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招标,主要研究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机制、体制方面重大问题,研究期限为1年。项目成果既要有较强的理论性,又要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成果形式至少为1篇公开发表的论文。该类课题拟设15项,每项研究经费1.5万元,建议项目承担单位按比例匹配经费。自筹经费项目面向全国高校心理健康专职教师招标,主要研究但不限于高校学生心理健康一线工作中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问题,研究期限为1年。成果形式至少为1篇论文或研究报告、工作方案、工作建议等。该类课题不限项,经费自筹,建议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相应经费支持。

二、参考题目

见《2023-2024年度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课题研究指南》(附件1)。

三、招标要求

资助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有主持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课题经历,有2篇以上相关论文成果,能保证项目工作时间,责任感强,能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如不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不得申请。自筹经费项目负责人条件不限。

资助项目可由1所高校单独申报,也可由1所高校牵头、联合1-2所高校共同申报。自筹经费项目由1所高校独立申报。所有研究项目均由1家中标者具体组织实施。

每所高校资助项目限报1项,自筹经费项目限报1项。

四、申报流程

课题申请书由学校心理中心组织报送。请各高校于2023年8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的PDF扫描版本、word版本提交至ncmhc3340@163.com,邮件题目请标注“学校名称+申报课题名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同时邮寄至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PDF版及纸质版须有单位公章。

课题中标后由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通知课题负责人填报任务书。

五、课题管理

以上课题按照《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管理实施。

联系人:张靖

电话:010-6441334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西街7号院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心理健康部。

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3年7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2024年度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课题研究指南.docx

附件2-研究类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