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级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医疗机构:
为提高医疗机构内心理治疗相关工作人员在青少年和父母工作方面的理论和技术水平,促进专业技能提升,为儿童青少年患者提供更加系统、专业的心理治疗,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心理健康中心”)将面向全国各省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医疗机构的心理治疗师、精神科医师组织开展“儿童青少年—父母工作专项训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班[2024-23-02-002(国)]。培训班共开展两期,其中第一期已于5月14日至17日顺利结束,第二期拟于7月1日-5日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心理治疗工作相关政策介绍、青少年和成年早期心理问题评估与筛查、青少年和家长工作中的实践技巧和经验、游戏治疗的使用、家庭功能在青少年情绪健康促进中的作用等。培训课程安排详见附件(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二、培训方式
采用专家现场授课、案例分析、学员互动、工作坊等方式。
三、培训对象
各省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及医疗机构心理治疗师、提供儿童精神卫生服务的精神科医师。每个省可报3-4名。
四、培训学分
每期培训班学分名额100名,考核合格者可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7分。培训学员可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cmegsb.cma.org.cn)”首页的“学员学分查询/证书打印”处,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学员姓名,即可查询/打印学员参加学习所获电子学分等情况。
五、注册报名方式
拟参加培训的学员,请扫描本通知下方的报名二维码,填写报名回执,报名完成后,会务组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学员联系确认,报名截止或名额已满后,主办方将根据各省报名情况进行统筹。
六、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须知
学员免交注册报名费、资料费。交通费、食宿费等需自理。参训学员完成注册报名后,请提前自行预订推荐酒店。
(二)报名截止时间及确认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
反馈确认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13日
八、培训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越薛博文
邮箱:mhc_2021@163.com
电话:010-64413296
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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